大有卦第十四
卦象:䷍
研读提要
- 卦体与卦序:下乾上离,火在天上而照见众物;六五一阴居尊位而为五阳所归,传统因此把“大有”理解为以柔中统摄丰盛资源,而非个人占有更多。
- 经传与爻线:初九先戒“无交害”,九二大车能载,九三把资源用于公共礼制,九四“不以其彭”避免自满。六五以诚信联结又保持威仪,上九“自天祐之”在传义中归于履信思顺,而非无条件的天降好运。
- 解释与边界:王弼重六五柔中为卦主,程朱又从君道和德位说明保有之难。现代应把“大有”读成资源治理:承载能力、分配正当性和风险约束缺一不可;它不是财富崇拜,也不能把成功者自动等同于有德者。
原文
大有:元亨。
《彖》曰: 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
《象》曰: 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初九: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
《象》曰: 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九二: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
《象》曰: 大车以载,积中不败也。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象》曰: 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九四:匪其彭,无咎。
《象》曰: 匪其彭,无咎;明辨晰也。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象》曰: 厥孚交如,信以发志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备也。
上九:自天佑之,吉无不利。
《象》曰: 大有上吉,自天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