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知见不生分
经典:金刚经
原文
原文(鸠摩罗什译本)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
“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要义
本分连“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这种表述也加以校正:佛说这些见,是为了辨认和破除执取,并非确认四见有固定实体。认识错误概念,不等于赋予错误概念自性。
“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总结全经认识方法:要知、见、信解,又不把所知法凝固成相。它既反对无知式的“不分别”,也反对把正确见解据为不可修正的教条。
玄奘本说“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应如是见、应如是信解,如是不住法想”,与鸠摩罗什本互相发明。“不生/不住法相”不是没有观点,而是不由观点建立实有执。
学习提示
形成判断时说明证据、条件和适用范围;新证据出现时允许修正。把“我看得最透彻”当身份,正可能是知见重新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