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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无得无说分

经典:金刚经

原文

原文(鸠摩罗什译本)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如来有所说法耶?”须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要义

“无有定法”同时限制对觉悟和说法的对象化:不能把菩提当作可占有的一件东西,也不能把佛说凝固为脱离因缘、对象和方便的固定实体。这不等于佛陀没有说过任何教导;经文本身正在通过问答说法,所破的是“有一个定法可被如来据为所有”的理解。

玄奘本说如来“所证、所说、所思惟法皆不可取,不可宣说,非法非非法”,并以贤圣由无为所显结束。鸠摩罗什的“以无为法而有差别”存在不同句读和解释,应避免轻率推出“无为法本身存在等级”。

宗密把此段纳入“断疑”:若不可从相见佛,是否还有一个可得的菩提和可说的法?回答是否定实有的得、说,不是否定证悟与教化的世俗作用。

学习提示

不要把“不可说”用来阻止讨论,也不要把一句解释当作对象本身。语言可指路、澄清和纠错,但始终受概念与语境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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