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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DL/T 5441-2010)

发布信息

  • 标准编号:DL/T 5441—2010
  •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 on economic evaluation of hydropower project
  • 发布部门:国家能源局
  • 发布日期:2010年8月27日
  • 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5日
  • 备案号:J1133—2010
  • 标准状态:现行
  • 适用范围:新建、改扩建的大中型水电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其他设计阶段、后评价或小型水电建设项目可参照使用
  • 不适用范围:抽水蓄能电站

前言

本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03年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的通知》(发改办〔2003〕87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1325号)的要求,在原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1990年9月发布的《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和原电力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1994年6月发布的《水电建设项目财务评价暂行规定(试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水电建设发展要求与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特点,经过调查研究进行编制。

本标准统一了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的原则、方法、参数、工作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实施后替代《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和《水电建设项目财务评价暂行规定(试行)》。

本标准附录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

本标准由能源行业水电工程技术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才德、钱钢粮、袁定远、郭建欣、王海斌、李东晖。

目录

  •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总则
  • 4 效益估算
    • 4.1 财务效益估算
    • 4.2 经济效益估算
  • 5 费用估算
    • 5.1 财务费用估算
    • 5.2 经济费用估算
  • 6 财务评价(财务分析)
  • 7 国民经济评价(经济费用效益分析)
  • 8 不确定性分析与风险分析
  • 9 区域经济与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 10 方案经济比选
  • 附录 A(规范性附录)经济评价报表
  • 条文说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的原则、方法、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的大中型水电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其他设计阶段、后评价或小型水电建设项目可参照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抽水蓄能电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 发改投资〔2006〕1325号《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3 总则

3.0.1 为规范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的原则、方法、参数、内容、深度等要求,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颁发的发改投资〔2006〕1325号《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和国家现行的财税规定,结合水电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标准。

3.0.2 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应包括财务评价(财务分析)和国民经济评价(经济费用效益分析,也称经济分析)。

国民经济评价应在合理配置社会资源的前提下,从国家整体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计算项目各种经济效果,分析项目的经济效率、效果和对社会的影响,评价项目的经济合理性,为项目投资决策提供主要依据。

财务评价应在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价格体系的前提下,从财务主体和投资方的角度出发,分析计算项目范围内的财务效益和费用,编制财务报表,计算评价指标,分析项目的盈利能力、清偿能力等,评价水电建设项目的财务可行性,为项目投资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3.0.3 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应以动态分析为主,静态分析为辅;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

3.0.4 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应采用《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所规定的参数以及国家公布的最新数值。

3.0.5 水电改、扩建项目的经济评价应就改、扩建部分进行评价。必要时,也可与原项目统一评价。

3.0.6 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

3.0.7 本标准侧重于水电建设项目,对于具有防洪、航运、供水等其他综合利用功能项目的经济费用效益分析、财务分析等内容,可参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规范和规定进行经济评价。

4 效益估算

4.1 财务效益估算

4.1.1 财务效益应包括水电建设项目实施后所获取的发电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其他收入包括综合利用效益收入、获得的各种补贴收入和提供辅助服务的动态效益收入。

4.1.2 财务效益估算应遵循“有无对比”的原则,识别“有项目”和“无项目”状态的财务效益。财务效益估算应符合依据明确、价格合理、方法适宜和表格清晰的要求。

4.1.3 水电建设项目的发电销售收入,包括电量销售收入和容量销售收入。对于具有综合利用任务的项目,还应计算相应的综合利用财务效益。

4.1.4 上网电价采用平均电价。在电网执行分期、分时电价政策的地区,还应按分期、分时电量与相应电价计算发电销售收入。

4.1.5 对于适用增值税的经营性项目,除销售收入外,其可得到的增值税返还也应作为补贴收入计入财务效益;对于具有非经营性功能的项目,财务效益应包括按规定可计入的各种补贴收入,包括属于财政扶持而给予的其他形式的补贴等。

4.1.6 财务效益估算可采用现行价格,也可采用以现行价格体系为基础的预测价格,有要求时可考虑价格变动因素;在经营期内的投入和产出估算表格采用不含增值税价格;若采用含增值税价格,应予以说明,并调整相关表格。

4.1.7 在本河流规划有其他水电或水利工程投入,并且在效益上相互有影响时,应按其影响时间参与计算。在执行梯级电站补偿效益分配政策的地区,应按拟定的梯级电站补偿效益分配方案进行财务效益估算。

4.1.8 水电站在电力系统中具有动态功能,可为电力系统提供辅助服务,实行辅助服务计费的电力系统,应计算辅助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4.1.9 水电改、扩建项目应通过“有无对比”得出增量销售收入,同时应计入改、扩建期间引起的效益损失。

4.2 经济效益估算

4.2.1 经济效益估算应从全社会角度进行分析,并尽可能地量化和货币化各种影响因素,同时应避免重复计算。要全面分析项目对社会所作出的贡献,同时应对受项目影响的不利利益相关群体进行分析与识别。

4.2.2 水电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一般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发电效益。项目本身的容量效益和电量效益,以及因兴建本项目所产生的梯级效益和改善电力系统运行条件的效益等。
  2. 综合利用效益。防洪、供水、灌溉、航运、养殖和旅游等。
  3. 外部效益。促进当地、受电区经济发展,以及生态环境效益等。

4.2.3 发电效益估算应与电力系统负荷预测、电源规划、电力电量平衡等工作密切配合,遵循“有无对比”的分析原则,从电力系统整体效果进行分析计算。在本河流规划有其他水电或水利工程投入,并且在效益上相互有影响时,应按其影响时间参与计算。

4.2.4 发电效益估算,可按下列两种方法之一采用:

  1. 采用能同等程度满足电力系统的电力和电量需要,且原则上采用替代方案的经济费用来计算发电效益。替代方案要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同时具有代表性和现实性。在没有可参考或分析计算的影子价格时,替代方案费用可参考市场价格估算。替代方案为燃煤火电站时,应加强对燃煤价格进行分析。
  2. 采用电量(作为产出物时)影子价格计算发电效益,应结合电力系统和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分析确定影子电价。影子电价可采用分解成本法计算。

4.2.5 对于具有综合利用任务的水电建设项目,应以获得同等效益的替代方案经济费用作为该项目的综合利用效益,或采用影子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等方法来计算该项目的综合利用经济效益。

4.2.6 外部效益的经济价值,如生态环境效果和产业关联效果等,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方法,尽可能进行量化计算,不能量化的应定性分析。

4.2.7 水电改、扩建项目应分析计算不实施改、扩建项目时为满足电力系统以及综合利用各部门的要求需采取的替代措施费用,作为本项目改、扩建经济效益。若替代方案需新增输变电设施时,应计入输变电扩建费用等。当改、扩建项目与原项目统一计算时,还应包括原项目可利用的固定资产重估价值。

5 费用估算

5.1 财务费用估算

5.1.1 水电建设项目财务费用主要包括投资、成本费用和税金等。水电建设项目工程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

5.1.2 水电建设项目建设投资包括枢纽工程投资、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费、独立费用和预备费四部分(见附录A)。

5.1.3 经营成本是指经营期内的基本费用支出,作为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现金流出,其构成主要包括工资及福利费、材料费、修理费、水资源费、保险费、水库基金及其他费用等。

5.1.4 流动资金是指水电建设项目经营期内长期占用并周转使用的营运资金。流动资金的估算基础是经营成本和商业信用,按前期研究阶段的不同,流动资金可采用扩大指标估算法或分项详细估算法。

5.1.5 建设期利息指为筹措债务资金在建设期内发生并按规定允许在投产后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债务资金利息。建设期利息包括银行借款和其他债务资金的利息,以及其他融资费用。其他融资费用是指某些债务融资中发生的手续费、承诺费、管理费、信贷保险费等,其他融资费用按相关规定或合同签订的各项费用标准计算。

5.1.6 水电建设项目财务评价中应按有关规定将建设投资中的各分项分别形成固定资产原值、无形资产原值和其他资产原值。建设期利息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形成的固定资产原值用于计算折旧费,形成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原值用于计算摊销费。

5.1.7 水电建设项目的成本费用是指水电经营期内为生产电力产品或提供各种电力辅助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成本费用由经营成本、折旧费、摊销费和财务费用构成。

5.1.8 水电建设项目财务评价涉及的税金主要包括增值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等。税种和税率的选择,应根据相关税法和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如有减免税优惠,应说明依据及减免方式并按相关规定估算。如果有可抵扣的增值税要予以单列。

5.1.9 水电建设项目经营期内机电、金属结构等设备、设施需要更新的项目,应估算项目维持运营的投资费用,并在现金流量表中将其作为现金流出,同时应调整相关报表。

5.1.10 财务费用估算应编制相应辅助财务报表,主要有建设期利息估算、项目总投资使用计划与资金筹措表、总成本费用估算表(见附录A)。

5.2 经济费用估算

5.2.1 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费用包括建设投资、维持运营投资、流动资金、经营费用、项目外部费用等部分。

5.2.2 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费用的识别应符合下列要求:遵循“有无对比”的原则;对项目所涉及的利益相关者费用做全面分析;合理确定费用的空间范围和时间跨度;识别负面外部效果,防止误算、漏算或重复计算;识别和处理转移支付。

5.2.3 经济费用的计算应遵循机会成本原则。经济费用应采用影子价格计算。经济费用可直接识别和估算,也可通过调整财务费用得到。

5.2.4 对于具有市场价格的投入物,影子价格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可外贸货物的投入影子价格应根据口岸价格,按下列公式计算:

    进口投入物的影子价格(到厂价)=到岸价×影子汇率+进口费用
  2. 对于非外贸货物,其投入的影子价格应根据下列要求计算:如果项目处于竞争性市场环境中,可采用市场价格作为计算项目投入的影子价格的依据。如果项目投入规模很大,实施项目将足以影响其市场价格,导致“有项目”和“无项目”两种情况下市场价格不一致时,在项目评价中取二者的平均值作为测算影子价格的依据。

6 财务评价(财务分析)

6.0.1 水电建设项目财务评价(财务分析)是指根据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价格体系,依据明确的资金来源与融资方案,在分析测算项目财务主体获取的财务收益与支付的财务费用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计算财务评价指标,考察和分析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以及财务生存能力,以判别项目的财务可行性,为项目投资决策提供依据的过程。

6.0.2 财务评价应先明确项目融资主体和资金来源,应在确定项目融资主体的条件下,分析项目资本金、项目债务资金的来源渠道和方式。按照融资主体不同,融资方式分为新设法人融资和既有法人融资两种。新设法人融资方式,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于项目公司股东投入的资本金和项目公司承担的债务资金。既有法人融资方式,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于既有法人内部融资、新增资本金和新增债务资金。

6.0.3 融资方案分析是财务评价的前提与基础。融资方案分析应首先进行投资决策的融资前分析,在融资前分析结论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分析建设投资和流动资金的来源渠道及筹措方式,设定初步融资方案;对初步融资方案的资金来源可靠性、资金结构、融资成本(资金成本)和融资风险进行分析,结合融资后财务分析,比选、确定融资方案。

资金来源可靠性分析应包括对投入项目的各类资金在币种、数量和时间要求上是否能满足项目需要进行分析。资金结构分析应加强对项目资本金与项目债务资金、项目资本金内部结构以及项目债务资金内部结构等资金比例合理性分析,水电建设项目资本金比例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资金成本分析应通过计算权益资金成本、债务资金成本以及加权平均资金成本,分析项目使用各种资金所实际付出的代价及其合理性,为优化融资方案提供依据。融资风险分析应对融资方案实施中可能存在的资金供应风险、利率风险等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防范风险的对策。

6.0.4 财务评价可分为融资前分析和融资后分析。一般宜先进行融资前分析,在融资前分析结论满足要求的情况下,按照设定或初步设定融资方案,再进行融资后分析。融资后分析应考察项目在拟定融资条件下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财务生存能力,判断项目方案在融资条件下的财务可行性。融资后分析还用于比选融资方案,帮助投资者做出融资决策。

6.0.5 财务盈利能力分析包括动态分析和静态分析,并以动态分析为主,静态分析为辅。水电建设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包括建设期(含初期运行期)和经营期,财务评价经营期一般可取30年,折现基准年为建设期第一年年初。

  1. 动态分析,是考察项目在整个计算期内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编制财务现金流量表,按照资金时间价值原理,计算财务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等指标,分析项目的获利能力。动态分析包括项目投资现金流量分析、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分析,必要时可进行投资各方现金流量分析。
  2. 静态分析,是指不采取折现方式处理数据,主要依据利润与利润分配表计算相关盈利能力指标,主要计算指标包括投资回收期(Pt)、总投资收益率(ROI)、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ROE)等。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选做静态盈利能力分析。

6.0.6 财务盈利能力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和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等。各项指标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是指使项目计算期内净现金流量现值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其表达式为:

    (6.0.6-1)t=1nXt(1+FIRR)t=0

    其中:

    Xt=(ENE×PRI1+CAP×PRI2+CIeCO)t

    式中:ENE——有效上网电量;PRI1——上网电价(电量价格);CAP——有效上网容量;PRI2——容量价格;CIe——其他现金流入量;CO——现金流出量;Xt——第 t 年的净现金流量;n——项目计算期。

    当财务内部收益率大于或等于所设定的财务基准收益率(ic)时,项目财务评价可行。项目投资财务基准收益率、资本金财务基准收益率按照水电行业有关规定取值,也可依据投资方提出的要求作为基准收益率,投资各方可有不同的财务基准收益率。财务基准收益率可在考虑资金成本的基础上综合分析确定。在上式中上网电价(电量价格)和容量价格给定时,可以计算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当财务目标收益率或财务基准收益率给定时,可以反推计算电价。

  2. 财务净现值(FNPV)是指按设定的折现率(一般采用财务基准收益率 ic)计算的项目计算期内净现金流量的现值之和,其表达式为:

    (6.0.6-2)FNPV=t=1n(CICO)t(1+ic)t

    式中:CI——现金流入量;ic——设定的折现率(同财务基准收益率)。一般情况下,财务评价计算项目所得税后的财务净现值。在设定的折现率下计算的财务净现值等于或大于零(FNPV0)时,项目财务评价可行。

  3. 项目投资回收期(Pt)是指以项目的净收益回收项目投资所需要的时间,一般以年为单位。项目投资回收期宜从项目建设开始年算起,若从项目投产开始年算起,应予以说明。项目投资回收期可采用下式计算:

    (6.0.6-3)t=1Pt(CICO)t=0

    项目投资回收期可根据项目投资财务现金流量表计算,累计净现金流量由负值变为零时,该时点即为项目的投资回收期,则投资回收期按下式计算:

    (6.0.6-4)Pt=T1+|t=1T1(CICO)t|(CICO)T

    式中:T——各年累计净现金流量首次为正值或零的年数。投资回收期短,表明项目的盈利能力强,投资回收快,抗风险能力强。

  4. 总投资收益率(ROI)表示总投资的盈利水平,是指项目经营期内年平均息税前利润(EBIT)与项目总投资(TI)的比率,按下式计算:

    (6.0.6-5)ROI=EBITTI×100%

    式中:EBIT——项目生产(运营)期内年平均息税前利润;TI——项目总投资。

  5. 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ROE)表示项目资本金的盈利水平,是指项目经营期内年平均净利润(NP)与项目资本金(EC)的比率,按下式计算:

    (6.0.6-6)ROE=NPEC×100%

    式中:NP——项目经营期内年平均净利润;EC——项目资本金。

6.0.7 偿债能力分析应通过计算利息备付率(ICR)、偿债备付率(DSCR)和资产负债率(LOAR)等指标,同时通过编制资产负债表,判断财务主体的偿债能力。

  1. 利息备付率(ICR)是指在借款偿还期内的息税前利润(EBIT)与应付利息(PI)的比值,按下式计算:

    (6.0.7-1)ICR=EBITPI

    式中:PI——计入总成本费用的全部利息。利息备付率可按年计算,也可按整个借款偿还期综合计算,分年计算的利息备付率更能反映项目的偿债能力。利息备付率至少应大于1,或结合债权人的要求确定。

  2. 偿债备付率(DSCR)是指在借款偿还期内,可用于还本付息的资金(EBITDATAX)与应还本付息金额(PD)的比值,按下式计算:

    (6.0.7-2)DSCR=EBITDATAXPD

    式中:EBITDA——息税前利润加折旧和摊销;TAX——企业所得税;PD——应还本付息金额,包括还本金额及计入总成本费用的全部利息,融资租赁费用可视同借款偿还,运营期内的短期借款本息也应纳入计算。如果项目在运营期内有维持运营的投资,可用于还本付息的资金应扣除维持运营的投资。偿债备付率应大于1,或结合债权人的要求确定。

  3. 资产负债率(LOAR)是指年末负债总额(TL)与资产总额(TA)的比率,按下式计算:

    (6.0.7-3)LOAR=TLTA×100%

    式中:TL——年末负债总额;TA——年末资产总额。对资产负债率的分析,应结合国家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发展趋势、企业所处竞争环境等具体条件判定。项目财务评价中,在长期债务还清后,可不再计算资产负债率。

  4. 可用于还款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折旧费、摊销费和未分配利润。还款资金不足时,可通过短期融资满足资金需求。企业的偿债能力分析应包括企业原有借款。

6.0.8 财务评价报表主要包括各类财务现金流量表、利润与利润分配表、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以及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财务评价各种报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财务现金流量表应正确反映计算期内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用于计算财务内部收益率及财务净现值等指标。财务现金流量表可分为项目投资财务现金流量表、项目资本金财务现金流量表和投资各方财务现金流量表。
  2. 利润与利润分配表,应反映项目计算期内各年销售(营业)收入、总成本费用、利润总额等情况,以及所得税后利润的分配,用于计算总投资收益率、项目净利润率等指标。
  3. 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应反映项目计算期各年的投资、融资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用于计算累计盈余资金,分析项目的财务生存能力。
  4. 资产负债表,用于计算资产负债率,综合反映项目计算期内各年年末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化及对应关系。
  5. 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应反映项目计算期内各年借款本金偿还和利息支付情况,用于计算利息备付率和偿债备付率指标。

6.0.9 对于具有综合利用效益的水电建设项目,可考虑按投资分摊与不分摊两种情况进行财务评价。

6.0.10 改、扩建水电建设项目财务评价采用新建水电建设项目财务评价的基本原理和分析指标。由于融资主体与项目实体可能不一致,可进行下列两个层次的分析:

  1. 项目层次。利用“有无对比法”分析项目的增量盈利能力、项目本身的偿债能力、可能需要来自既有企业的还款资金支持、项目的基本生存能力、项目对企业财务状况改善的可能贡献,简化计算时可直接用增量数据进行分析。
  2. 企业层次。分析既有企业以往的财务状况与今后可能的财务状况,了解企业的现有资产情况、资产负债结构、融资能力、发展能力、资源利用优化的必要性、生产与销售情况等。重点分析企业的信用,以及能为项目提供的资金支持。

改、扩建项目应分析项目对既有企业的贡献。通过计算项目实施后既有企业的销售(营业)收入、销售(营业)税金及附加、利润总额、税后利润和净现值等指标的“新增”数据及相关增长率,估算项目投资活动对既有企业财务状况改善的贡献。

6.0.11 水电建设项目财务评价应加强市场竞争力分析,市场竞争力分析应在市场供需预测和市场空间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主要从地理位置、资源利用、政策支持、规模效益、电力电量特性、电价机制与电价水平等方面综合分析项目在供电区市场条件下的竞争能力。

6.0.12 项目的财务生存能力应根据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考察项目计算期内各年的投资活动、融资活动和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现金流入和流出,计算净现金流量和累计盈余资金,分析项目净现金流量能否维持正常运营,各年累计盈余资金不应出现负值,出现负值的应进行短期融资。项目经营期间的短期融资应体现在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中,其利息应计入财务费用。

6.0.13 对于国民经济评价结论可行,但财务指标相对较差的水电建设项目,可提出相应优惠政策措施的建议,使项目具有财务生存能力。

6.0.14 按以上内容完成财务分析后,还应对各项财务指标进行汇总,并结合不确定性分析得出项目财务分析结论。

7 国民经济评价(经济费用效益分析)

7.0.1 水电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评价(经济费用效益分析)应从全社会角度分析水电建设项目投资活动所付出的代价,以及项目占用经济资源所产生的各种经济效果,评价项目投资的资源配置效率。国民经济评价的结论是水电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的主要依据之一。

7.0.2 水电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评价应采用社会折现率对未来经济费用和经济效益流量在共同时间点上进行折现,计算相应指标,判断项目的经济合理性。一般来说,折现基准年为建设期第一年年初。水电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评价计算期包括建设期(含初期运行期)和经营期,经营期一般可取30年或50年。当取50年时,应考虑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等重置投资。

7.0.3 国民经济评价可直接识别估算经济费用和经济效益流量,也可在财务分析的基础上将财务现金流量转换为经济效益与经济费用流量,利用有关表格计算相关指标。

7.0.4 在水电建设项目各种经济费用与效益的识别、计算基础上,编制经济费用效益流量表,计算下列国民经济评价指标,分析项目投资的经济效率:

  1. 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指项目在计算期内经济净效益流量的现值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按下式计算:

    (7.0.4-1)t=1n(BC)t(1+EIRR)t=0

    式中:B——经济效益流量;C——经济费用流量;(BC)t——第 t 年的经济净效益流量;n——计算期。如果经济内部收益率大于或者等于社会折现率(is),表明项目资源配置的经济效率达到可以接受的水平,国民经济评价合理。

  2. 经济净现值(ENPV),指按照社会折现率将计算期内各年的经济净效益流量折现到建设期初的现值之和,按下式计算:

    (7.0.4-2)ENPV=t=1n(BC)t(1+is)t

    式中:is——社会折现率。如果经济净现值大于或等于零,说明项目可以达到符合社会折现率要求的效率水平,项目国民经济评价可行。

  3. 效益费用比(RBC),指项目在计算期内效益流量的现值与费用流量的现值之比,按下式计算:

    (7.0.4-3)RBC=t=1nBt(1+is)tt=1nCt(1+is)t

    式中:Bt——第 t 期的经济效益;Ct——第 t 期的经济费用。如果经济效益费用比大于1,表明项目资源配置的经济效率达到可以接受的水平,说明项目国民经济评价可行。

7.0.5 国民经济评价应编制下列分析报表:

  1. 以替代方案费用作为评价项目收益的水电建设项目,采用项目投资经济费用效益流量表(替代方案法)(见附录A)。
  2. 以影子价格或市场价格计算产出物的水电建设项目,如全部投资均为国内资金项目,则采用项目投资经济费用效益流量表(产出法)(见附录A)。
  3. 如果有利用外资贷款的水电建设项目,外资贷款本金偿还和利息支付作为现金流出,则采用项目投资经济费用效益流量表(国内投资)(见附录A)。

7.0.6 对于具有综合利用效益的水电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评价(经济费用效益分析)应计算其总效益和总费用并进行整体评价。必要时,也可考虑分摊分项进行评价。

7.0.7 水电建设改、扩建项目国民经济评价采用新建水电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评价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和分析指标,按照增量分析的思路,正确识别“有项目”、“无项目”等状态的经济费用和经济效益。改、扩建项目的经济费用效益分析指标为增量经济净现值和经济内部收益率。

7.0.8 在完成水电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评价之后,针对某些项目,应进一步对比分析经济费用效益流量与财务现金流量之间的差异,并根据需要对财务分析与经济费用效益分析结论之间的差异进行分析,找出受益或受损群体,分析项目对不同利益相关者在经济上的影响程度,并提出改进资源配置效率及财务生存能力的政策建议。

7.0.9 对于经济价值度量不足以真正反映水电建设项目的作用与效益,或者具有其他效益且难以货币量化的水电建设项目,应采用费用效果分析方法。

8 不确定性分析与风险分析

8.0.1 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所采用的数据大部分来自预测和估算,具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为分析不确定性因素变化对经济评价指标的影响,估计项目可能承担的风险,应重点对未来电力市场条件和项目建设条件的可能变化及其对水电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不确定性分析与风险分析。

8.0.2 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不确定性分析主要进行敏感性分析,对于某些水电建设项目,应根据需要作进一步的风险分析。

8.0.3 敏感性分析是分析预测水电建设项目不确定性因素发生变化时,对财务与经济评价指标的影响程度。一般来说,水电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评价(经济费用效益分析)敏感性因素主要有建设投资、建设工期、有效电量、替代方案投资、替代方案年运行费、替代方案燃料价格等;财务评价(财务分析)敏感性因素除上述因素外,通常还有上网电价、融资条件等。敏感性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敏感性分析包括单因素和多因素分析。水电建设项目敏感性分析主要进行单因素分析。单因素分析是指一个不确定性因素变化时对财务或经济评价指标的影响程度,多因素分析是指两个及两个以上不确定性因素同时变化时对财务或经济评价指标的影响程度。
  2. 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对上述因素部分或全部按增减一定百分比进行敏感性分析。
  3. 可采用敏感性分析表或敏感性分析图的形式表示其计算结果,并计算敏感度系数和临界点,找出敏感因素。

8.0.4 根据项目特点及评价要求,对重大水电建设项目应进行风险分析,对一般的项目可简化风险分析内容。风险分析通过识别风险因素,采用定性或定量分析方法估计各风险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及对项目影响程度,揭示影响项目的关键风险因素,提出相应对策。通过风险分析的信息反馈,改进或优选设计方案,起到降低项目风险的作用。风险分析按下列步骤进行:

  1. 风险识别。运用系统论的观点对项目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分析,通过专家调查等方法辨识影响项目的主要风险因素,剖析因素的基本单元,建立项目风险因素的层次结构图,判断各因素间的独立性与相关性。敏感性分析是初步识别风险因素的重要手段。
  2. 风险估计。根据主观概率或客观概率,确定风险因素基本单元的概率分布,根据风险因素基本单元发生的可能性及对项目的影响程度,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分析的方法,计算项目效益指标相应的概率分布或累计概率、期望值、标准差,确定主要风险因素或综合风险的概率分布。
  3. 风险评价。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的结果,分析项目风险的来源,依据项目风险评价标准,判断其可接受性,找出影响项目成败的关键风险因素,确定项目的整体风险水平。项目风险大小的评价标准应根据风险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及其造成的损失来确定,一般采用评价指标的概率分布或累计概率、期望值、标准差作为判别标准,也可采用综合风险等级作为判别标准,风险等级的划分可选择矩阵列表法。
  4. 风险应对。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研究规避、控制与防范风险的措施,为项目全过程的风险管理提供依据。

8.0.5 常用风险分析方法包括专家调查法、层次分析法、概率树、CIM模型及蒙特卡罗模拟等分析方法,应根据水电建设项目具体情况,选用一种方法或几种方法组合使用。根据水电建设项目特点及评价要求,风险分析可区别下列三种情况进行:

  1. 财务风险和经济风险分析可在敏感性分析基础上,采用概率树分析和蒙特卡罗模拟分析法,确定各变量(如投资、产量等)变化区间及概率分布,计算项目经济(或财务)内部收益率、净现值等评价指标概率分布、期望值及标准差,并根据计算结果进行风险分析。
  2. 水电建设项目需要进行专题风险分析时,应按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评价、风险应对等步骤进行。
  3. 在定量风险分析有困难时,可进行定性分析。

9 区域经济与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9.0.1 区域经济影响分析是指从区域经济的角度出发,分析水电建设项目对所在区域乃至更大范围的经济发展的影响。宏观经济影响分析应从国民经济整体角度出发,分析项目对国家宏观经济各方面的影响。直接影响范围限于局部区域的水电建设项目应进行区域经济影响分析,直接影响国家经济全局的水电建设项目还应进行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9.0.2 具备下列部分或全部特征的水电建设项目,应进行区域经济或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1. 工程规模巨大,如装机容量3000MW及以上,或总库容100亿立方米及以上,或跨大区域供电的骨干水电建设项目等。
  2. 由于该水电建设项目的实施,使其所在的区域或国家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以及不同群体利益格局等有较大改变。
  3. 项目导致技术进步和技术转变,引发关联产业或新产业群体的发展变化。
  4. 其他对区域经济或宏观经济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9.0.3 区域经济和宏观经济影响分析应立足于项目的实施对促进和保障经济有序高效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分析重点应是项目与区域发展战略和国家长远规划的关系。既应分析项目的直接贡献,也应分析项目的间接贡献;既应分析项目的有利影响,也应分析项目的不利影响。项目可能的贡献或不利影响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水电建设项目对区域经济或宏观经济的直接贡献表现在:满足电力供应,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优化经济结构的贡献;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增长劳动就业与扶贫的贡献;按有无该水电建设项目,说明对减少向大气排放二氧化碳、硫化物、粉尘等所做的贡献,对改善小环境气候所做的贡献等。对地方或国家财政收入的贡献,如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营业税、地方税等税费。
  2. 水电建设项目对区域经济或宏观经济的间接贡献表现在:对人口合理分布流动和城市化的影响;由于水电建设项目的建设,农村人口的集中,促进城市的形成、繁荣和扩大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水电可带动建材、加工、机电等产业发展;克服经济瓶颈和促进均衡发展的贡献;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其他资源合理开发、有效利用的贡献,土地增值的贡献;技术进步,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的贡献等。
  3. 项目产生的不利影响主要包括:占用土地资源,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等;生态环境影响,水库淹没历史文化遗产、矿产资源,产生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出现供求关系失衡等。

9.0.4 区域经济和宏观经济影响分析应遵循系统性、综合性、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区域经济或宏观经济的影响分析,可将项目的总产出、总投入、资源、劳动力、进出口总额等作为区域或宏观经济的变量,通过构造经济数学模型,分别计算“有项目”与“无项目”时的相关总量指标、经济结构指标、社会与环境指标、国力适应性指标等,并通过“有无对比”进行分析。常用的经济数学模型包括经济计量模型、经济递推优化模型、全国或地区投入产出模型、系统动力学模型和动态系统计量模型等。

9.0.5 水电建设项目区域经济或宏观经济影响分析的指标体系,由总量指标、结构指标、社会与环境指标和国力适应性指标等构成,各项指标应与国家统计的口径一致,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1. 总量指标反映项目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包括增加值、净产值、纯收入、财政收入等经济指标;总量指标可采用当年价格值、净现值总额和折现年值。
  2. 结构指标反映项目对经济结构的影响,主要包括三次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影响力系数等指标。
  3. 社会与环境指标主要包括就业效果指标、收益分配效果指标、资源合理利用指标和环境影响效果指标等。为了分析项目对贫困地区经济的效益,可设置贫困地区收益分配比重指标,分析项目对贫困地区收益分配的贡献。
  4. 国力适应性指标反映国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承受重大项目的能力,一般用项目使用的资源占全部资源总量的百分比或财政资金投入占财政收入或支出的百分比表示。

9.0.6 根据项目特点与要求,区域经济与宏观经济影响分析宜做专题研究。

10 方案经济比选

10.0.1 水电建设项目方案比选贯穿于规划、设计工作的始终,是水电建设项目选择开发方案、确定工程规模、优选工程参数的必要手段。

10.0.2 拟定比选方案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1. 比选方案的整体功能应达到目标要求;
  2. 比选方案均应技术可行且经济效率达到可以被接受的水平;
  3. 比选方案的范围和计算期应一致;
  4. 效益和费用计算的基础与前提应一致。

10.0.3 水电建设项目方案经济比选,按照不同方案所包含的效益和费用两个方面的因素进行方案比选,可视不同情况和具体条件分别采用的主要方法包括:经济(财务)净现值比较法、费用比较法、差额投资经济(财务)内部收益率比较法、电价比较法(产品价格法)等,同时习惯以单位经济指标作为辅助论证。

  1. 经济净现值比较法,比较各比选方案的经济净现值,以经济净现值大的方案为优。在不与国民经济评价比较结果发生矛盾的情况下,也可参考采用财务净现值比较法。比较净现值时应采用相同的折现率。

  2. 费用比较法包括费用现值比较法和费用年值比较法:

    1. 总费用现值比较法,计算比选方案的总费用现值进行比较,以总费用现值低的方案为优。总费用现值计算公式如下:

      (10.0.3-1)PC=t=1n(CO)t(P/F,i,t)

      式中:(CO)t——第 t 年现金流出量;n——计算期;i——折现率;(P/F,i,t)——现值系数。

    2. 费用年值比较法,计算比选方案的费用年值,以费用年值低的方案为优。费用年值计算公式如下:

      (10.0.3-2)AC=[t=1n(CO)t(P/F,i,t)](A/P,i,n)

      式中:(A/P,i,n)——资金回收系数。比较方案的计算期不一致时,应采用费用年值比较法。

  3. 差额投资经济内部收益率比较法,采用比选方案差额经济现金流按下式计算:

    (10.0.3-3)t=1n[(CICO)B(CICO)S](1+ΔEIRR)t=0

    式中:(CICO)B——投资费用大的方案年经济净现金流量;(CICO)S——投资费用小的方案年经济净现金流量;ΔEIRR——差额投资经济内部收益率。计算得到的差额投资经济内部收益率与社会折现率(is)进行对比,当差额投资经济内部收益率大于或等于社会折现率时,以投资费用大的方案为优,反之,投资费用小的方案为优。在进行多方案比较时,应先按投资费用大小由小到大排序,再依次就相邻方案两两比较,从中选出最优方案。

    除采用差额投资经济内部收益率法外,还可根据具体项目与比较的需要选用差额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法(ΔFIRR),该法采用比选方案差额财务现金流来计算。

  4. 电价比较法,以目标财务收益率计算比选方案上网电价或到网(落地)电价,并进行比较,以电价最低方案为优。

  5. 单位经济指标法。水电建设项目在方案比较时,通常计算一些单位经济指标和补充单位经济指标作为方案比选的辅助论证。单位经济指标主要有:单位容量(kW)或单位电能(kW·h)投资,单位容量(kW)或单位电能(kW·h)淹没耕地、林地及搬迁人口;补充单位经济指标主要有:补充单位容量(kW)投资、补充单位电能(kW·h)投资,补充单位容量(kW)或补充单位电能(kW·h)淹没耕地、林地及搬迁人口等。

10.0.4 方案比选的基本要求:

  1. 方案比选提供的基础资料应可靠、协调、合理。
  2. 同时进行经济费用效益分析和财务分析视角下的方案经济比选时,方案经济比选主要按经济费用效益分析的结论选择方案。在选择方案时应立足国家整体利益,遵循国民经济评价原则,即主要按经济评价的费用效益分析结论选择方案,为了简化计算或作为国民经济评价比较指标的有益补充,在不与国民经济评价比较结果发生矛盾的情况下,也可进一步参考财务指标来选择方案。
  3. 当比选方案的经济指标差异不大时,不能简单依此判定方案优劣,要充分考虑环境、社会和风险等难以定量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比较选择。
  4. 只有当经济指标的取值存在足够的差异,且估算和测算的误差不足以使评价结论出现逆转时,才能认定比选方案有显著差异,并据此判定方案的经济优劣。
  5. 在多方案比选中,应分析不确定性因素和风险因素对方案比选的影响,判断其对比选结果的影响程度,必要时应进行不确定性分析和风险分析,以确保比选结果的有效性。

附录 A(规范性附录)经济评价报表

以下报表金额单位均为万元。原表中的空白计算期列保留为模板,项目使用时可按实际建设期或计算期扩展。

表 A.1 建设投资概(估)算表(概算法)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独立费用合计
1枢纽工程
1.1施工辅助工程
1.2建筑工程
1.3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
1.4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1.5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1.1~1.5五项合计
2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费
2.1水库淹没影响区补偿费用
2.2枢纽工程建设区补偿费用
3独立费用
3.1项目建设管理费
3.2生产准备费
3.3科研勘察设计费
3.4其他税费
3.1~3.4四项合计
4预备费
4.1基本预备费
4.1.1枢纽工程部分
4.1.2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部分
4.1.3独立费用部分
4.2价差预备费
5建设投资合计
6建设投资中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注:建设投资估算表要根据现行的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的有关规定设置具体工程或费用;根据经济评价需要,也可采用形成资产法设置。

表 A.2 建设期利息估算表

序号项目合计12n
1借款
1.1建设期利息
1.1.1期初借款余额
1.1.2当期借款
1.1.3当期应计利息
1.1.4期末借款余额
1.2其他融资费用
1.3小计(1.1+1.2)
2债券
2.1建设期利息
2.1.1期初债务余额
2.1.2当期债务资金
2.1.3当期应计利息
2.1.4期末债务余额
2.2其他融资费用
2.3小计(2.1+2.2)
3合计(1.3+2.3)
3.1建设期利息合计(1.1+2.1)
3.2其他融资费用合计(1.2+2.2)

注:如有多种借款或债券,而融资条件有差别时,应分别列出。

表 A.3 项目总投资使用计划与资金筹措表

序号项目合计12n
1总投资
1.1建设投资
1.2建设期利息
1.3流动资金
2资金筹措
2.1项目资本金
2.1.1用于建设投资
2.1.2用于流动资金
2.1.3用于建设期利息
2.2债务资金
2.2.1用于建设投资
2.2.2用于流动资金
2.2.3用于建设期利息
2.3其他资金

注:如有多种借款或债券,必要时应分别列出;建设期利息一般可包括其他融资费用。

表 A.4 总成本费用估算表(生产要素法)

序号项目合计12n
1原材料、燃料动力费
2工资及福利费
3修理费
4水资源费
5保险费
6库区基金
7其他费用
8经营成本(1+2+3+4+5+6+7)
9折旧费
10摊销费
11利息支出
12总成本费用合计
其中:可变成本
固定成本

注:表中具体费用组成设置政策性较强,应按开展经济评价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也可按生产成本加期间费用法估算;有些水电站要计入一部分购变电,在成本费用分析中应统筹考虑。

表 A.5 项目投资财务现金流量表

序号项目合计12n
1现金流入
1.1发电销售收入
1.2补贴收入与其他收入
1.3项目余值
1.4回收流动资金
2现金流出
2.1建设投资
2.2流动资金
2.3经营成本
2.4销售税金及附加
2.5维持运营投资
3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序号1−序号2)
4累计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
5调整所得税
6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序号3−序号5)
7累计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

计算指标: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前与所得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调整所得税为以息税前利润为基数计算的所得税。

表 A.6 项目资本金财务现金流量表

序号项目合计12n
1现金流入
1.1发电销售收入
1.2补贴收入与其他收入
1.3项目余值
1.4回收流动资金
2现金流出
2.1项目资本金
2.2借款本金偿还
2.3借款利息支付
2.4经营成本
2.5销售税金及附加
2.6所得税
2.7维持运营投资
3净现金流量(序号1−序号2)

计算指标: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项目资本金包括用于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的资金。

表 A.7 投资各方财务现金流量表

序号项目合计12n
1现金流入
1.1股利分配
1.2资产处置收益分配
1.3租赁费收入
1.4其他现金流入
2现金流出
2.1股权投资
2.2其他现金流出
3净现金流量(序号1−序号2)

计算指标:投资各方财务内部收益率。该表可按不同投资方分别编制,表中科目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调整。

表 A.8 利润与利润分配表

序号项目合计12n
1销售收入
1.1有效电量
1.2有效容量
1.3上网电价(电量电价)
1.4容量电价
2可抵扣增值税额度
3销售税金及附加
4总成本费用
5补贴收入
6利润总额(序号1−序号3−序号4+序号5)
7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8应纳税所得额(序号6−序号7)
9所得税
10净利润(序号6−序号9)
11期初未分配利润
12可供分配利润(序号10+序号11)
1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4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15投资方分配利润
16未分配利润
17息税前利润(EBIT)(利润总额+利息支出)
1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息税前利润+折旧+摊销)

表 A.9 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

序号项目合计12n
1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序号1.1−序号1.2)
1.1现金流入
1.1.1销售收入
1.1.2增值税销项税额
1.1.3补贴收入
1.1.4其他流入
1.2现金流出
1.2.1经营成本
1.2.2增值税进项税额
1.2.3销售税金及附加
1.2.4增值税
1.2.5所得税
1.2.6其他流出
2投资活动净现金流量(序号2.1−序号2.2)
2.1现金流入
2.2现金流出
2.2.1建设投资
2.2.2维持运营投资
2.2.3流动资金
2.2.4其他流出
3筹资活动净现金流量(序号3.1−序号3.2)
3.1现金流入
3.1.1项目资本金流入
3.1.2建设投资借款
3.1.3流动资金借款
3.1.4债券
3.1.5短期借款
3.1.6其他流入
3.2现金流出
3.2.1各种利息支出
3.2.2偿还债务本金
3.2.3应付利润(股利分配)
3.2.4其他流出
4净现金流量(序号1+序号2+序号3)
5累计盈余资金

表 A.10 资产负债表

序号项目12n
1资产
1.1流动资产总额
1.1.1流动资产
1.1.2累计盈余资金
1.2在建工程
1.3固定资产净值
1.4无形及其他资产净值
2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2.1流动负债总额
2.2建设投资借款
2.3流动资金借款
2.4负债小计(2.1+2.2+2.3)
2.5所有者权益
2.5.1资本金
2.5.2资本公积金
2.5.3累计盈余公积金
2.5.4累计未分配利润

计算指标:资产负债率(%)。

表 A.11 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

序号项目合计12n
1借款
1.1期初借款余额
1.2当期还本付息
其中:还本
付息
1.3年末借款余额
2债券
2.1期初债务余额
2.2当期还本付息
其中:还本
付息
2.3期末债务余额
3借款和债券合计
3.1期初余额
3.2当期还本付息
其中:还本
付息
3.3期末余额

计算指标:利息备付率、偿债备付率。若有多种借款或债券,必要时应分别列出;本表与表A.2可合二为一。

表 A.12 项目投资经济费用效益流量表(替代方案法)

序号项目合计12n
年末装机容量(MW)
年有效容量(MW)
年有效电量(万kW·h)
1替代方案费用(效益)流量
1.1建设投资
1.2维持运营投资
1.3经营费用
1.4燃料费
1.5其他
2设计方案费用流量
2.1建设投资
2.2维持运营投资
2.3经营费用
2.4流动资金
2.5项目间接费用
3净效益流量(序号1−序号2)

计算指标:经济内部收益率、经济净现值、效益费用比。替代方案费用流量即为设计方案的效益流量。

表 A.13 项目投资经济费用效益流量表(产出法)

序号项目合计12n
年末装机容量(MW)
年有效容量(MW)
年有效电量(万kW·h)
1效益流量
1.1直接效益
其中:发电效益
其他效益
1.2项目余值
1.3流动资金回收
1.4间接效益
2费用流量
2.1建设投资
2.2维持运营投资
2.3经营费用
2.4流动资金
2.5间接费用
3净效益流量(序号1−序号2)

计算指标:经济内部收益率、经济净现值、效益费用比。

表 A.14 项目投资经济费用效益流量表(国内投资)

序号项目合计12n
年末装机容量(MW)
年有效容量(MW)
年有效电量(万kW·h)
1效益流量
1.1直接效益
其中:发电效益
其他效益
1.2项目余值
1.3流动资金回收
1.4间接效益
2费用流量
2.1固定资产投资中国内资金
2.2维持运营投资中国内资金
2.3流动资金中国内资金
2.4经营费用
2.5流至国外的资金
2.5.1国外贷款本金偿还
2.5.2国外贷款利息支付
2.5.3其他
2.6项目间接费用
3净效益流量(序号1−序号2)

计算指标:经济内部收益率、经济净现值、效益费用比。

条文说明

为便于使用者正确理解和执行本标准,以下按原条款编号整理有关条文的制定依据、技术背景和使用说明。

3 总则

3.0.1 本条说明规范制定的依据和目的。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是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提高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引导资源合理配置、规避投资风险和发挥投资效益具有重要作用。本标准依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及国家现行财税规定,结合水电建设项目特点编制;实施后,原《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和《水电建设项目财务评价暂行规定(试行)》停止使用。

3.0.2 本条说明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3.0.3 动态分析利用资金时间价值原理对现金流量进行折现,能够反映水电项目投资大、建设期和经营期长的特点,是经济评价的核心;静态指标直观,可作为辅助指标。经济评价以定量分析为主,对综合利用、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等难以量化的因素辅以定性分析。

3.0.4 本条说明经济评价重要参数的选取原则。

3.0.5 改、扩建部分与原项目的效益、费用紧密相关,难以分别计算或政策另有要求时,可与原项目作为整体统一评价。

3.0.6 本标准是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应遵循的行业规范,同时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其他现行标准。

4 效益估算

4.1 财务效益估算

4.1.1 综合利用效益估算方法可参考相关规范。

4.1.2 “有无对比”是“有项目”相对于“无项目”的对比分析,用于求出项目增量效益,排除项目实施以前各种条件的影响,突出项目活动效果。两种情况下效益和费用的计算范围、计算期应保持一致。财务效益计算还应反映水电行业特点,并遵守现行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

4.1.3、4.1.4 发电销售收入由电量销售收入与容量销售收入组成:

(1)A=ENE×PRI1(2)B=CAP×PRI2

式中:A——电量销售收入;B——容量销售收入。有效上网电量为电站多年平均发电量扣除厂用电量及专用输变电损失电量。

4.1.5 对国家鼓励发展的经营性项目,先征后返的增值税应作为补贴收入;对于提供公共产品服务、保护环境等目标的非经营性项目,直接营业收入不足以补偿成本时,需要政府补贴维持正常运转。

4.1.6 财务效益一般可采用现行价格;价格水平变动较大时,可采用预测价格或经营期各年不同的变动价格。无论采用哪种价格,项目效益和费用的价格体系应协调一致。

4.1.7 本条说明梯级水电站财务效益估算时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4.1.8 水电站动态效益显著,资料具备时应根据项目特点分析辅助服务收入,以全面反映和评价水电站的系统效益。

4.1.9 对承担调峰和备用容量的改、扩建项目,应充分体现改、扩建容量的财务效益,计算方法宜以分时电价为基础。

4.2 经济效益估算

4.2.1 经济效益估算应从全社会和资源合理配置角度,全面识别社会为项目付出的代价和项目对提高社会福利的贡献,并提出有关政策调整建议。

4.2.2 本条说明水电建设项目经济效益估算的主要方面。

4.2.3 发电效益是水电建设项目的主要效益,应重点分析、全面系统计算,体现水电建设项目特点。

4.2.4 国民经济评价现金流量不包括属于国民经济内部转移支付的税金、国内贷款利息和补贴等;国外贷款利息支付则应计入现金流出。固定资产投资按影子价格调整后,与其有关的经营成本也应相应调整。

4.2.5 本条说明具有综合利用功能水电建设项目的效益估算要求。

4.2.6 本条说明其他效益经济价值的计算要求。

4.2.7 水电改、扩建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方法与一般水电建设项目相同,并应结合项目特点判断电网输变电设施是否适用。

5 费用估算

5.1 财务费用估算

5.1.1 本条明确财务费用构成。为与融资前分析相协调,财务费用估算通常先估算建设投资,再估算经营成本和流动资金;继续进行融资后分析时,在初步融资方案基础上估算建设期利息,最后完成总成本费用估算。该顺序体现数据需求,不是实践中必须遵循的固定顺序。

5.1.2 建设投资是项目费用的重要组成,也是财务分析的基础数据。建设投资可按概算法或形成资产法分类,应根据项目前期工作阶段、概(估)算精度要求和相关规定选择方法。枢纽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独立费用和预备费的组成应与现行水电工程投资编制规定一致。

5.1.3 经营成本的费用组成政策性较强,应执行经济评价时中央、地方政府和水电行业的相关规定。工资及福利费、材料费、修理费、水资源费、保险费、库区基金和其他费用等,可结合项目定员、类似电站资料和项目所在地区规定估算。

5.1.4 流动资金一般在项目投产前开始筹措。前期研究阶段可直接采用扩大指标法;分项详细估算法则应在经营成本估算后进行。

5.1.5 建设期利息包括银行借款利息、其他债务资金利息和其他融资费用,估算时应注意名义年利率与有效年利率换算。分期投产项目在机组投产发电后继续发生的借款费用,不再作为建设期利息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而应作为运营期利息计入总成本费用。建设期与生产运行期利息可按投产容量或发电量划分。

5.1.6 总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分类,应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5.1.7 水电建设项目财务评价通常采用生产要素法估算总成本费用。可按成本费用与产量的关系分为固定成本、可变成本和半可变(半固定)成本。

5.1.8 财务评价应按税法计算增值税并说明计价方式。采用含增值税价格时,利润与利润分配表及现金流量表应单列增值税;采用不含增值税价格时,相关报表不包括增值税科目。按目标收益率测算经营期电价时,可直接测算不含增值税电价;分析电价市场竞争力和用户电价竞争力时,通常应换算为含增值税电价。所得税应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适用税收优惠政策。

5.1.9 维持运营投资主要指机电、金属结构等设备设施更新。其资本化与费用化取决于能否带来经济利益,以及固定资产成本能否可靠计量;延长使用寿命、提高产品质量或降低成本的支出宜资本化,否则费用化。

5.1.10 财务费用估算需要编制辅助财务报表,报表应反映水电行业特点,并结合项目实际适当调整。

5.2 经济费用估算

5.2.1 本条说明水电建设项目建设期与经营期的经济费用构成。

5.2.2 应全面识别项目涉及的社会成员费用,分析投资和运营活动耗用资源的真实价值;费用识别应遵循增量分析、考虑关联效果、以本国居民为分析对象和剔除转移支付等原则。时间范围应包含项目产生的全部重要费用,而不应只按财务核算期确定。

5.2.3 经济费用计算遵循机会成本原则,分析项目占用全部资源因放弃其他最有效利用而产生的代价。投入物计算价格称为影子价格,应真实反映其经济价值,不考虑通货膨胀,但应考虑相对价格变动。

5.2.4 本条明确具有市场价格的投入物经济费用计算原则。考虑国内外市场尚未完全融合,投入物区分外贸货物和非外贸货物,采用不同方法确定影子价格。

6 财务评价(财务分析)

6.0.1 国家现行财税制度是财务评价时适用的财务、税收法规和政策。财务评价按实际收入与支出计算;项目实施财务主体取得的收益和支付费用均为项目实际现金流。综合利用项目中,防洪等公益事业部分可能没有财务收入,但可由国家拨款;供水、航运等功能的资金来源和贷款条件也可能不同。

6.0.2 融资主体是承担融资责任与风险的项目法人。确定融资主体应考虑项目投资规模和水电行业特点、项目与既有法人资产及经营活动的联系、既有法人财务状况和项目盈利能力等因素。新设法人资本金可来自股东直接投资、发行股票或政府投资;既有法人新增资本金可来自原股东增资扩股、吸收新股东投资或政府投资;债务资金可采用商业银行贷款、政策性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债券或融资租赁等。

6.0.3 资金来源可靠性从既有法人内部融资、项目资本金和项目债务资金三个方面分析。资金结构包括资本金与债务资金比例及其内部结构;作为计算资本金基数的总投资,是固定资产投资与铺底流动资金之和。资本成本包括资金占用费和筹集费,可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税前债务成本加风险溢价法和股利增长模型法等估算。融资方案还应识别投资者、项目法人和债权人等各方可能承担的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

6.0.4 投资决策以融资前分析为基础,融资决策以融资后分析为基础。只有通过投资决策的项目才有必要进行融资决策。融资前分析不考虑债务融资条件,以项目投资折现现金流量分析为主;融资后分析在拟定融资方案基础上进行,只有融资前分析的投资盈利能力指标可接受时才有必要开展。

6.0.5 财务盈利能力分析以动态指标为主、静态指标为辅。融资前动态分析从所得税前和所得税后角度考察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融资后动态分析分为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和投资各方现金流量两个层次。投资各方按股本比例分担损益时通常无需分别计算内部收益率,只有各方存在不对等利益分配时才需计算。

6.0.6 财务基准收益率或折现率主要依据资金机会成本和资金成本确定,并充分考虑项目风险、投资目标和投资者偏好。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的判别基准是投资者整体的最低可接受收益率。电价测算时,电站上网电价应计算到专用配套输变电工程上网端;无法确定该工程投资时,测算电价为出厂电价。经营期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按略高于同期国内银行5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计算。

6.0.7 偿债能力通过利息备付率、偿债备付率和资产负债率反映。借款偿还期在不能直接设定时,可按下式估算:

(3)D=Y1Y2+X1X2

式中:D——借款偿还期;Y1——借款偿还后开始出现盈余年份;Y2——开始借款年份;X1——当年借款额;X2——当年可用于还款的资金额。偿债备付率基于所得税后还款要求,并按债权人要求的期限和利率以最大还款能力计算。资产负债率反映项目风险程度和偿还能力。

6.0.8 财务评价报表依据现行会计制度设置,并结合水电建设项目特点简化和调整。利润与利润分配表及财务现金流量表用于盈利能力分析;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用于清偿能力分析。

6.0.9 综合利用水电建设项目因开发任务和功能多目标、融资主体与财务主体多元,常需按功能合理分摊投资。可采用库容分摊法、主次分摊法、效益比例分摊法、最优等效替代方案费用分摊法、可分离费用—剩余效益法、可分离费用法、组合分摊法或综合分析法,并应加强分摊成果合理性分析。

6.0.10 改、扩建项目具有既有企业有机组成、融资与还款主体通常为既有企业、可能利用既有资产和资源、生产运营与项目建设并行等特点。一般采用“有改扩建项目”和“无改扩建项目”对比的增量分析;满足投入产出相对独立、增量占比较小、利用既有资产资源较少且增量流量易确定等条件时,可按一般项目简化处理。

6.0.11 财务评价通常按目标收益率测算并反推上网电价,因此应分析测算电价的市场竞争力。采用预测电价评价时,应充分论证其市场可接受性。

6.0.12 财务生存能力是项目有足够净现金流量维持正常运营的能力。应与偿债能力结合分析;如还款安排导致短期借款过多,可调整还款期减轻年度负担。

6.0.13 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均可行的项目可予通过;国民经济评价不可行的项目一般应否定。对具有公共利益、国家安全或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特征的项目,国民经济评价可行而财务评价不可行时,应重新考虑方案,必要时提出经济和财税优惠建议。

7 国民经济评价(经济费用效益分析)

7.0.1 水电具有战略性、清洁可再生和系统调节特性。电力市场价格体系不能完全有效配置能源资源时,财务电价可能无法反映项目目标,因此水电建设项目应开展国民经济评价,其结果作为投资决策主要依据;国民经济评价合理而财务评价不可行时,应提出政策建议和措施。

7.0.2 社会折现率衡量资金时间经济价值,代表资金占用机会成本。标准编制时我国公布的社会折现率为8%;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国家发布的最新值使用。

7.0.3 经济费用效益流量识别可采用机会成本法、市场价格法、支付意愿法或接受补偿意愿法。以资源耗费或增加为对象,应剔除通货膨胀,调整转移支付,并用影子价格调整建设投资和经营费用。

7.0.4 经济净现值是项目对国民经济净贡献的绝对指标,经济内部收益率和效益费用比是相对指标。

7.0.5 替代方案法以替代方案费用作为经济效益,以项目投入作为费用;产出法以项目产出物经济价值作为经济效益,以投入作为费用。利用外资的项目,将贷款本金偿还和利息支付作为现金流出,以分析国内投资部分收益。

7.0.6 综合利用项目原则上应整体开展国民经济评价;需要按功能分析时,应合理分摊其他开发任务投资,研究其规模和承担该任务的经济合理性。

7.0.7 改、扩建项目宜采用“有无对比法”,将不实施本项目时为满足电力系统和综合利用部门要求所需替代措施费用作为改、扩建经济效益。

7.0.8 国民经济评价侧重资源优化配置和项目整体效率;财务评价侧重经营者、投资者和债权人的财务生存、收益和风险,以及不同利益相关群体的分配效应。两类现金流量对比有助于分析差异原因和利益相关者受益、受损情况,并提出资源配置与财务生存政策建议。

7.0.9 难以货币量化的效益可尽量采用实物量量化,全面列出费用与效果,采用费用效果分析评价方案。常用方法包括最小费用法、最大效果法和增量分析法。

8 不确定性分析与风险分析

8.0.1 经济评价基础数据、投入和产出多来自预测估算。开展不确定性与风险分析,可评价这些因素对上网电价、财务内部收益率和经济内部收益率等指标的影响、项目可能承担的风险及经济可靠性。

8.0.2 一般项目可只进行敏感性分析;重要项目或敏感因素影响严重的项目应进一步分析其发生可能性和影响程度。

8.0.3 单因素敏感性分析用敏感度系数表示评价指标对不确定因素的敏感程度:评价指标变化百分率与不确定因素变化百分率之比。临界点是因素向不利方向变化的极限,超过临界点,评价指标即由可行转为不可行。敏感性分析结果用表和图表示:

序号不确定因素变化率(%)内部收益率(%)敏感度系数临界点(%)临界值
基本方案
1多年平均年发电量
2上网电价
3主要原材料价格
4固定资产投资

敏感性分析图以评价指标为纵坐标、不确定因素变化率为横坐标;斜率越大,敏感度越高。曲线与基准收益率线或社会折现率线的交点为该因素的临界点。

图1 敏感性分析图

8.0.4 不确定性分析可以找到关键因素,但不能回答变化发生概率。深入风险分析可采用概率分析,计算净现值期望值以及净现值大于或等于零时的累计概率,评价项目抗风险程度。水文资料、丰平枯时段、有效电量、建设进度和移民进度等均可能成为重要风险因素。

8.0.5 常用风险方法包括:专家调查法(获得主观概率)、层次分析法(分解并比较风险因素)、CIM控制区间和记忆模型、概率树,以及蒙特卡罗模拟法。蒙特卡罗方法通过随机抽样获得评价指标概率分布、累计概率、期望值、方差和标准差,估计项目可行或不可行概率。

9 区域经济与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9.0.1 大型水电站对区域和宏观经济的影响显著。相关分析用于研究资源有效开发、部门和产业协调、社会经济效果、生态环境、国家投资承受能力、总量增长与结构改善、就业与收入分配等问题。与一般经济费用效益分析相比,其更关注建设周期引起的资源供求格局变化、正负效益并存、结构影响和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分配。

9.0.2 是否开展区域或宏观经济影响分析,应综合工程规模、投资规模、供电范围、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情况、工程重要程度及届时有关规定确定。

9.0.3 特大型项目影响广泛,应从总量、结构、资源开发利用、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采用个案分析。直接影响包括供电、经济增长、结构优化、居民收入、就业扶贫、环境改善、技术人才和地方税收;间接影响包括城乡建设、资源开发和居民生活质量;不利影响包括土地占用、生态环境影响、文化和矿产资源淹没、征地移民及供求失衡等。

9.0.4 分析应坚持系统性、综合性,尽量将有形经济效果量化,并对难以量化的无形和非经济效果进行定性分析;可构造经济数学模型,计算“有项目”和“无项目”情形下的相关指标。

9.0.5 指标体系包括总量、结构、社会与环境及国力适应性指标,目标是准确、客观反映水电建设项目对社会、经济和环境的总体贡献。

10 方案经济比选

10.0.1 多方案评价的目标是方案群整体最优。应先明确方案间互斥或互补关系,再选择适当指标和方法。互斥方案只能选一,效果不具有可加性;互补方案中一个方案的采用以另一个方案为前提。

10.0.2 比选方案应功能等效、技术可行、效率可接受,并保持范围与计算期一致。计算期不一致时,可采用最小公倍数法、最短计算期法或研究期法。

10.0.3 比选应保证效益与费用口径对应,根据计算期、资金约束及效益是否相同选择指标。效益相同而难以估算时,可采用费用现值法或费用年值法;产品数量和价格不同且难确定时,可采用最低电价法。单位经济指标直观,但只能作为费用法、差额投资内部收益率法等的补充。财务基准收益率和社会折现率分别反映行业与国民经济对资金时间价值的估量,可作为计算净现值、费用年值或最低电价的折现率。

10.0.4 方案比选资料应可靠,选择应立足国家整体利益,以国民经济费用效益分析结论为主。经济指标差异较小时,应综合环境、社会和风险因素,避免以不显著差异直接判定方案优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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